据关岛当地媒体称,来自南加的华人翁子文(音译)和卢裕凯(音译)上星期四乘机有洛杉矶啊国际机场出发,抵达关岛后被逮捕。关岛海关检疫局官员在检查两人行李时发现张伪造信用卡。法庭文件表示,那些信用卡被用铝箔纸包着藏在雪茄盒里,放进鞋子和衣物里面再塞进行李箱,有明显隐藏意图。
翁子文在接受国土安全调查人员问话时表示,他在一个网站刊登求职广告并称需要钱。起诉书中还提到了本案另外一个重要联络人——刘道钦,刘看到翁的求职广告后招募他和卢裕凯前往关岛进行采购旅行。刘向翁子文承诺,在关岛采购一星期可赚一万美元。9月11日,刘道钦前往加州和翁子文、卢裕凯会面,他给每人59张信用卡,上面都有他们的姓名。他指示他们在信用卡背面签名并将信用卡藏在行李箱里。翁和卢告诉调查人员,他们明白那些信用卡是假的。
美国特勤局检查了伪造信用卡及其系统,发现那些信用卡前面的银行标志同Visa卡指定银行的识别号不符,也没有安全功能。随即,此三人立即被关押,并于上周五在关岛地区法庭出庭,他们被控拥有十五张以上的伪造或未经授权的取款工具。指派给他们的律师要求法庭考虑将案件转移到嫌犯等人居住的加州,以便接近他们的家人,然而目前法官仍决定就地关押。
律师:每四个人当中便有一个人的信用卡信息泄露
据关岛当地媒体14日报导,三名华裔男子携带共张假冒信用卡,购买了一批奢侈品后打算邮寄到中国大陆、港澳和美国本土,但入境时被捕。1嫌犯表示,他在此(关岛)狂买一周奢侈品后的酬劳为——1万美元酬劳。据悉,这三名华裔男子在美的长期居住地址为——阿罕布拉市(Alhambra)。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案例,在洛杉矶华人刑事律师邓洪看来,早已算不得是“新闻”,邓律师表示:“在过去的数年中,这种通过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甚至身份信息异地消费的不法行为,已经不是偶发的犯罪,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就曾经发现,在洛杉矶南艾尔蒙地市(SouthElMonte)就曾经活跃着30-40个这样的犯罪团伙,而且这些犯罪团伙的作案行为也都是有组织的‘产业化’行为。”
邓律师首先对于“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以及伪造他人信用卡”的违法情形给出了具体的解释,他表示:“首先,第一类情形通常是商家内部的从业人员,例如服务员、收银员等,利用工作之便收录客人信用卡数据,然后转卖给他人,以供其备份盗用;第二类情形便是直接制造假卡,不法人员在拿到他人信用卡信息后,使用这些非法取得的持卡人数据灌在信用卡背面的磁条内,在信用卡的正面加上另外他人的名字,在全球各地大规模地制造假卡,这些卡有些在南加州生产,有些是到香港或中国生产。由于真正的持卡人通常要一个月后才会收到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账单,所以在这期间便出现了一个漏洞,盗用的人和持卡人虽然使用不同的卡,可是使用的信用卡信息都是一样的;第三类犯罪情形便是出售假信用卡,这就使得市面上出现很多不匹配身份证、不配假ID的假卡。第四类情形多是利用一些发财心切的年轻人甚至留学生,不法分子利用一些没有社会经验的年轻人,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制造假卡后,让他们到一些高档商店使用假卡购买名牌产品、或者是固定商家的礼品卡(GiftCards)。很多年轻人都被利用,使用的是自己真正的驾照及假卡来购物,而获取到货物的百分之十到二十作为代购费用。”
“但殊不知,这样行为是严重触犯法律的,且这些案件也是受到高度重视的,据统计,每四个人当中便有一个人的信用卡信息泄露。对这些案件的起诉,有些是从州级着手,而有些信用卡的交易是跨州性的商业行为,联邦特勤局(SecretService)就会参与进行调查,而因此被起诉、定罪的不法人士,有可能被判处3年刑罚,有些非美国公民的不法人员,在服刑之后,还将被的驱逐出境。”
邓律师还表示:“在以往我们接触过的案件中,有些民众到中国或者亚洲其他国家外出,受朋友之托带回一些物品,结果在进入海关的时候被发现是一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学生替朋友到邮局领取时包裹,发现里面有假信用卡后被逮捕;有些带著人到处去购物,被警察拦下,发现只有很多假卡,或者身上同时有好几个不同姓名的ID、好几个不同姓名的信用卡,但却是当事人的照片。种种情形希望大家都不要忽视,因为一旦被认为涉嫌收录他人信用卡数据、制造假信用卡、招募他人或自已使用假信用卡等行为而遭到共谋指控时,就会惹上很大的麻烦。联邦的共谋罪定罪标准很低,如果知道或有理由知道这个集团是在做违法行为,却共同参与,就构成了共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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